女子买电池几天就没电仔细一看电池穿了外套包装纸下是其他品牌
女子买电池几天就没电仔细一看电池穿了外套包装纸下是其他品牌
黑龙江一女子买电池,用的时候发现不对,结果拆开包装纸,发现是另一种电池。女子找到店家,对方称:补给你5元,爱要不要。
任女士家里没有电池,日常生活需要用得到,她在浏览的时候发现有家电池店好评很多,而且都是主动评价。
任女士想着,这些店都是鱼龙混杂,别买到了假货,但是她看到店家标注的字样,然后也没有多想,就花6.8元买了5节。
以后,她使用后还没有用几天就显示电量低的字样,他觉得很奇怪,自己的设备不可能出现问题,那只有可能是电池了。
她把电池拿出来仔细一看发现不对,这个电池上面还包装了一层塑料纸,她把塑料纸撕开,发现里面是另一种没见过的电池。
女子联系到平台反应情况,对方表示可以退款,但是说只能赔偿3倍的电池价格,店家承诺会将此电池下架。
当任女士退款的时候,这个电池已经找不见了,但是当退款完了以后,任女士从之前的链接看到,店家改了名字还在卖这个电池。
任女士称,对方态度很差劲,而且她与对方是好商好量沟通的,对方不仅不予回复,而且连谈好的赔偿都不给了。
后来当任女士收到退款以后,对方态度又变了,说不三倍赔偿了,就给了一张5元抵扣,说她爱要不要。
任女士表示很无奈,这个电池虽然不贵,但是就觉得店家这么做不对,她决定要投诉。
任女士就将这一幕记录下来,发了出去提醒大家避开这家店,同时也让大家去正规的店买。
此事很快就引起大家的讨论,有人认为,任女士就是贪小便宜,不去店买,才被骗了。还有人认为,不管是不是正规的店,店家标注是,就不该骗人。
一、任女士是看了店家所说的保障,才敢放心的买,结果到手是假货。我们从法律角度看一下,店家违反了什么法律?
店家标榜是,结果到手是另外一种次品,店家这种行为就是以次充好,欺骗消费者的行为。
《电池包装纸》第五十条规定,在产品中掺杂、掺假,以假充真,以次充好,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,责令停止销售,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,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。情节严重的,吊销营业执照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《点读机电池》翼神钥匙电池百四十条规定,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、掺假,以假充真,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,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其他更严重的,依法处置。
具体还不知道该店有没有构成犯罪,违法是必然的,构成犯罪要看是否卖到了5万元的假电池。
《电池包装纸》第三十八条规定,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,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,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。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,消费者可以请求予以惩处。经营者不能提供真实名称、地址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第五十五条规定,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,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。
店家承诺赔偿三倍金额是没错的,增加赔偿的金额为买的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。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,为五百元。
但是店家答应好了要赔偿三倍,按照规定,就应该赔偿任女士0元。答应赔偿又反悔,也是不合法的。如果任女士投诉,要求他们赔偿,店家是必须要赔的。
三、店家用塑料纸包装,企蒙混过关,欺骗消费者,卖电池,这侵犯了别人的商标。
根据《v锂电池批发》第二百一十三条,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,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无论有没有售出这些假冒产品,都构成犯罪,做出金额达到5万元的,罪行更重,会受到更严重的处罚。